「同聲抗疫 – 香港網上中樂節」
「同聲抗疫 – 香港網上中樂節」
「疫」境同心!香港中樂團始終如一地秉持「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精神,宣布舉辦「香港網上中樂節」,與大家雲端連情!
今次的疫症拉遠了社交距離,卻意外地打開了線上的入口,正好把熱愛中樂的朋友凝聚起來同聲抗疫!繼香港胡琴節、香港古箏節、香港笛簫節、香港鼓樂節、香港國際青年中樂節等與民同樂的音樂活動後,誠邀本港作曲家、指揮、音樂工作者、鼓隊及其他中樂團體或個人參加「香港網上中樂節」,透過線上遞交抗疫作品及音樂演奏視頻,從而通過樂團的網上各類平台,以澎湃鼓樂激勵士氣、 以美妙中樂洗滌心靈,以滿滿正能量面向未來!
- 香港中樂團 藝術總監兼終身指揮 閻惠昌
網上中樂節內容主要包括下列三個範疇:
(I) 新韻傳音
邀請香港作曲家遞交與抗疫有關的主題、故事或鼓勵士氣的作品,以新作品呈現新氣象
(II) 鼓舞人心
邀請中國鼓樂隊伍遞交演奏片段,以澎湃鼓樂激勵香港人
(III) 八音和鳴
邀請業界中樂團、中樂表演者、中樂教育工作者(包括學校外聘老師)及特約樂師等熱愛中樂人士遞交中樂合奏片段,以美妙中樂合奏洗滌心靈
參加條款及細則
1. 香港中樂團為是次活動的主辦機構。任何人士報名參加是次活動,即代表確認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及細則,並將受其約束及遵守其內容。
2. 參加者可使用任何攝影器材攝錄,內容須符合以下詳列的短片要求,否則可能被取消參加資格。
3. 成功提交的短片將經由主辦機構審批,主辦機構有權不接受任何不恰當或不符合主題和規格的作品。
4. 經主辦機構審批後,合資格之作品可在香港中樂團網站顯示,所有作品必需為本次活動特別製作。
5. 參加者不得上傳或散佈違反法律之短片、文字與圖檔。凡違反者,主辦機構除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外,參加者當事人亦須負上相關責任。
6. 短片一經提交,即表示參加者已知悉以下條款,並保證及承諾︰
a. 參加者同意短片屬主辦機構版權所有,並有權編輯、修改或使用短片任何內容或其任何部分。參加短片一經選用,上述授權將屬永久有效,其他條款不變。
b. 參加者同意主辦機構保留將所有參加作品應用於任何宣傳、展覽及印刷用途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網頁、印刷或電子媒體,並且毋須事先徵得參加者同意及支付任何版權費用。
c. 參加者同意主辦機構自行斟酌及選擇以任何方式發佈、出版、使用或利用參加短片或其任何部分;可自行斟酌在任何時候停止發佈、出版、使用或利用參加短片。
d. 除參加者外,短片中被拍攝對象、參與演出者或受訪者,均已事先取得當事人同意,如日後短片內的人物有任何異議,責任只在參加者一方。(18歲以下人士則需要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
e. 短片必須為參加者自行拍攝並擁有的原創作品,包括拍攝內容裡面的一切版權,以及影片中的所有聲音及音樂的版權。若任何參加短片違反或侵害版權,參加者當事人須負上相關責任。
f. 有關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可用於是次短片招募的一切相關活動及行政用途。
7. 如參加短片包含任何音樂元素,必須符合以下條款︰
參加作品中採用的圖像、音樂、聲音或片段,必須為參加者本人的原創作品,並無侵犯他人版權或任何權益,如包含有關複製他人的版權及資料,必須先取得版權擁有人書面同意,否則由此引起的爭議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有機會被取消參加資格;如有需要,主辦機構可能會要求參加者提供合法授權的書面證明。
8. 主辦機構將就所有提交短片作出審批,而所有參加短片必須符合此等條款及細則,如發現違反任何條款及細則,作品將從樂團網站中移除,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9. 參加條款及聲明如有任何更改,將會刊登於香港中樂團網站,但不會作任何個別通知。
10. 主辦機構保留隨時修訂參加規則的酌情權,毋須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有關是次招募之爭議,概以主辦機構之最終決定為準,任何人不得異議或就其決定參與討論。
12. 收集個人資料私隱聲明:
您提供的以上個人資料會用作與香港中樂團的溝通管道,本樂團將透過以上途徑通知您有關本樂團的最新資訊、優惠及推廣訊息。如日後您希望更改或取消接收任何由本樂團發出的最新資訊(包括直接銷售)等,請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本樂團。
13. 關於所有其他有關事宜、條款及細則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如因此等條款而引起的爭議,將按照香港法院之專屬管轄權作出處理。
香港中樂團
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345號上環市政大廈7樓
電話:3185 1600 傳真:2815 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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